听新闻
放大镜
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1-18 15:02:00  来源: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9日在盐城市亭湖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樊 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高点定位,积极开拓进取,努力争创优良业绩。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

  一、紧紧围绕平安亭湖建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决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坚持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25人,提起公诉23人。重拳出击恶势力、软暴力、套路贷等新形式黑恶势力犯罪,从快审查起诉省公检法挂牌督办的董明明、滕长城等14人暴力讨债、造成恶劣后果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经审查纠正漏诉2人、纠正漏捕1人,对其中5人增加或改变罪名;结合该案办理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吊销担保公司营业执照26户,另有20户担保公司主动注销。从严办理蔡筱辉等6人聚众赌博、寻衅滋事赌恶合流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经审查纠正漏诉1人,纠正漏捕2人,保持了严打高压态势。

  依法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更加彰显。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17件448人,提起公诉773件1009人。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6件29人,仅用两天时间依法从快审查批捕熊玲玲入室报复杀人案。认真办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从快审查起诉孙元春等9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依法审查起诉此类犯罪152人,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涉案金额逾30亿元叶明亮等31人跨境网络开设赌场案、省公安厅督办的王斌等9人组织卖淫案、李莉等3人贩卖毒品案。加大对新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对全省首例赵硕等10人利用网络程序骗取外卖平台首单减免补贴案提起公诉,办理的罗显星等人QQ诈骗案入选高检院指导性案例丛书,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13人。对盐城市救助管理站提起的涉及监护权民事诉讼启动支持起诉程序,为1名女童解决了监护权问题。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的1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例”。针对向未成年人非法贩卖精神药品“摇头水”问题依法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此项工作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认真开展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试点工作,成立“小溪流”未检工作室,对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教育帮扶等实行一站式服务。组织拍摄的《毒染花蕊》作为全省首部“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系列片”,由省检察院向全省教育系统发行。举行“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法治进校园巡讲启动仪式,赴辖区内19家学校上法制课50余次,研发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爱满满”APP,进行线上互动式法制教育,着力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

  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力做好新时代涉检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22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4件,发放救助金9万余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犯罪、残疾人、老年人等犯罪坚持当宽则宽,依法不捕39人,不诉22人。办案中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2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结合办案形成有针对性的研判分析报告12份,渣土车交通肇事导致事故频发的调查报告被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转发。

  二、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大局,有效供给优质检察产品,全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立足职能,全面履职,精准服务,主动融入亭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查办妨害金融秩序犯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17件41人。依法审查非法吸资规模达6000余万元、被害人达250余人的“成通百惠”公司犯罪案,对该公司夏斯稳等6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依法办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件22人,提前介入公安部督办的江苏辉丰公司偷排有毒废水、省公安厅督办的宋惠泉等人跨省倾倒有毒废泥污染环境案引导取证,快速批捕严重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9人。与53户贫困户结对帮扶,积极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努力实现精准扶贫。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危害经济健康发展的犯罪坚持快捕快诉,认真审查批捕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86件160人,对徐洪林等10人非法经营成品油系列案件、牛凡凡等13人电信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共依法审查起诉危害企业发展的各类犯罪案件5件7人,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全区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此类犯罪案件3件5人,办理的蔡旭平销售假冒“施耐德”商品案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向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份。积极开展食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提起全市首例生产、销售死螃蟹影响食品安全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深入推进最高检组织开展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专项活动,针对调查发现的中小学周边代伙点违规行为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专项整治,25户校外代伙点登记入册,5户代伙点被依法取缔,有效维护学生饮食安全。聘请公益损害观察员,研发上线随手拍APP举报软件和“信满满”线索收集APP系统,建成公益诉讼远程信息指挥中心和小型鉴定实验室,采用公益诉讼勘察设备及无人机等开展调查取证,着力解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发现难调查难鉴定难等问题。

  三、紧紧围绕公平正义要求,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根据最高检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并追求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要求,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5件8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6件16人,1起案件获评全省“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十大典型案例”;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8人,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30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0件。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提起提请刑事抗诉4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3件。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检察监督。着力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共提请抗诉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支持起诉9件9人,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6份、审判纠违检察建议16份均被采纳。持续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成功办理系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虚假诉讼案以及“套路贷”虚假诉讼案,实现了检察监督与法院审判监督机制的有效衔接。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的同步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份。加强社区矫正监督,依法监督收监执行6件6人,发出检察建议3份。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4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5件55人,提出并被采纳变更强制措施40人。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发出纠正意见3份。

  四、紧紧围绕司法质效提升,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释放检察工作发展动能

  坚持创新驱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认真贯彻最高检“捕诉一体”要求,科学整合捕诉职能,有力提升办案质效。根据省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按照5+2模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实现扁平化管理。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组建“扫黑除恶”“ 食药环”、公益诉讼以及新型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优化办案组织运行模式。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搭建职务犯罪检察办案组,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办案衔接机制,对监察委移送的1起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有效凝聚反腐合力。

  积极适应诉讼机制改革。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健全认罪认罚、刑事速裁、值班律师、公职人员违法线索移送等工作制度,确保法律准确实施。刑诉法修改以来,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办理刑事案件143件173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173份,其中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办理案件22件22人,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新型办案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围绕“智联、智控、智创、智辅”,建成“六位一体”的智能化办案中心,促进了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

  大力创塑特色品牌。确定12项创新课题,在全院组织集中攻关研讨,形成创新思路付诸实施。构建“业务部+党支部”崭新工作运行模式,采取“分层、建链、搭垒、造片”工作举措,做优做实党建工作,经验被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联合发文在全市推广,被确定为全市“党员教育实境课堂示范点”和“书香机关示范点”。检察文化建设结出硕果,着力打造“法、达、行、和、廉、融”六大文化片区,实现以文润检、以文育人目标。“捕诉一体”衔接机制、检察官训诫、以案释法等多项创新工作均取得良好成效,全年来我院观摩交流达160余批次。

  五、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检,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多措并举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能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强化检察干警党性修养和法治理念。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动检察机关解放思想,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注重司法办案专业素能提升,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426人次,开设“五微”巾帼讲堂,营造浓厚的学习研讨氛围。4起案件获评全国全省精品案例,5名干警参加上级业务技能竞赛1人在全国获奖、4人在全市获奖,23名干警受到上级表彰。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自警自醒专项整治活动,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制定《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和成果运用实施方案》,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防控,全年开展廉政谈话129人次,确保用纪律规矩管作风、管队伍,全院未发生一起违纪违法事件。加强流程监控,全程、同步、动态监督司法办案,确保司法行为规范。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规范行使。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人士开展视察评议、庭审观摩等活动5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268条、法律文书662份、重要案件信息27条,充分保障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的开展与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法治、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法律监督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高层次人才欠缺,人才强检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四是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实现“两高”目标、护航“五双”战略、推动亭湖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精心守护民生,不断增强服务大局工作成效。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聚焦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不断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

  二、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认真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努力实现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推动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均衡发展,坚决维护司法公正。

  三、强化创新驱动,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积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员额检察官管理,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加大特色品牌培塑力度,努力形成更大品牌集聚效应。加快信息化推进步伐,通过智慧检务建设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提升智能化办案水平。

  四、坚持政治建检,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探索机关党建工作新路,努力以“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确保自身建设扎实过硬。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研究制定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多措并举提升队伍整体专业素能。持续推进争先创优,以更大决心、更硬措施、更强动力再创更优检察业绩。

  各位代表,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目标赋予检察工作新使命。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全力服务大局,努力为“强富美高”新亭湖建设作出检察机关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