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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1-10 16:06:00  来源: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9日在盐城市大丰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春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向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突出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党和人民交办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压实责任、强势开局、纵深推进,依法、准确、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

  健全组织重打击。制定出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组建“捕诉一体”专案组、重案组,出重拳、下重手,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全年,批准逮捕45人,提起公诉43人。检察长带头办理省公检法联合挂牌督办、市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全市扫黑除恶1号专案。相关做法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做经验交流。

  完善机制提质效。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捕快诉,先后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7件23人,审查批准逮捕平均办案周期2.8天,比法定周期缩短了60%。推行“一案一评估”机制,防止就案办案、就黑扫黑和见“黑”不见“伞”问题。全年,不批准逮捕3人,追捕7 人,追诉2人,切实做到了不枉不纵。

  密切协作聚合力。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深化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双向通报、联席会议、疑难案件会商机制,推进侦、捕、诉、审的有效衔接。同时,坚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务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融入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

  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助力三大攻坚战,找准服务切入点、着力点,实现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防控经济领域风险。实施服务“飞地经济”10条意见,组织开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专项整治、刑事司法负面效应再过滤等“十大专项行动”,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依法办理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3件81人,依法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3件14人,依法办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件9人,有效防范和化解经济领域风险。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民有所需,我有所为。先后办理企业控告、申诉、申请执行监督案件10件,办理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案件17件21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依法审慎对3名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不予批准逮捕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着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构筑生态保护屏障。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重点监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行为,发挥检察建议功能作用,及时警示潜在环境违法犯罪。全年,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5人,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犯罪11人。

  三、聚焦平安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感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维权与维稳的关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融入全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271人,提起公诉685人。其中,突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办理邪教组织犯罪案件2件5人,依法起诉周某某等8人“网络水军”非法经营案。突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7人,依法起诉危险驾驶案件105件、交通肇事案件71件。突出维护廉洁政务环境,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职务犯罪2人,提起公诉5人。一贪污案入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告》。

  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严厉打击强奸、猥亵、敲诈勒索等侵害妇女、儿童、老人权益犯罪案件10件15人。支持起诉追偿赡养费、抚养费和劳动报酬等案件8件,依法决定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9人。对1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深化“星星点灯”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加强与共青团、妇联、义工联配合,共同构建全方位社会化帮教体系。

  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依法起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贩卖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202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13人,以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35人。改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依法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5件,妥善处理告急访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开展检调对接21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7件,最大限度地降低办案“负产出”,实现赴省进京涉检非访“零登记”,全面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

  四、维护公平正义,切实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认真履行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监督刑事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立案4人,监督撤案1人,立案后法院已判处有期徒刑3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纠正漏捕12人、纠正漏诉9人,自行补充侦查3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法院改判1件。刑检二部被评为“江苏省工人先锋号”。

  依法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刑罚执行活动违法3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7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35件。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不当情形12件,帮助在押人员追回合法财物价值11.6万元。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专项清理活动,督促收监罪犯3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财产刑执行28人,执行到位291.6万元,形成了在全国有影响的监督品牌。

  依法监督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的法律监督,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件。监督纠正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13件,监督纠正民事执行活动违法35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依法办理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民事虚假诉讼案件6件。依法监督常某某等15人虚假诉讼案获法院改判,挽回政府维稳基金损失72万余元,相关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五、深化检察改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聚焦重点、持续发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实施,以改革实效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意见》为契机,与监察委、国土部门会签相关文件,实现共建共治,促进双赢多赢。深入开展食药环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接入“12345政府热线”平台,开通12309公益举报热线,向社会公开征聘百名公益观察员,组建公益志愿者服务队,“线上+线下”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公益参与度。全年,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履职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在全省率先创立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最佳创新创优项目”。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搭建职务犯罪检察办案组,建立与监察委办案衔接机制,有效凝聚反腐合力。迅速落实“捕诉一体”要求,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组建生态环保、公益诉讼等各类办案组13个,专业化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入额院领导强推办案实务常态化、办案类型多元化、办案难度叠加化,全年办理实体性案件110件、程序性案件197件。

  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细化省检察院“95212”工作目标,先后完成“苏检掌上通”、案管大数据等4个平台配置应用,完成“执检小智”“案管机器人”等7个智能办案辅助系统上线运行,完成侦监、民行、公诉等5个绩效考核软件投入使用,检察工作步入智慧时代。借力“智慧检务”,发布各类检察信息5500余条,其中,案件程序性信息1078条、法律文书440份、重大案件信息58条,助推“阳光司法”,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六、加强队伍素能建设,牢固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旗帜鲜明讲政治,矢志不渝强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引领,铸就忠诚之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结合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等系列活动,引导全院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我院被区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编排音诗画《浴火重生检察梦》,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朗诵会,受到与会领导的好评。《走过岁月》荣获全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诗文诵读大赛一等奖。

  致力素能提升,固强发展之基。制定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实行分类管理,完善绩效考核,深化“青蓝”工程,加强“小课堂”建设,组织文书说理、案例答辩、庭审风采竞赛等实战练兵活动,一批业务定位精准、办案能力较强的专业化团队正在形成。

  狠抓作风建设,锻造刚正之躯。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从讲政治的高度接受巡察。开展纪律作风自查自纠、自省自警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健全八小时外共管机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业务评审、观摩司法活动等73人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2018年,区检察院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先后19次受上级表彰,涌现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最美检察干警”等先进典型27人。连续14年获评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18年获评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第11次获评全区综合先进奖。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人民热忱关心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同志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在执法办案理念上,少数检察人员缺乏系统思维和全局判断,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二是在检察作为担当上,依托司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贡献度还不够大,保障民生的精准度还不够高;三是在司法办案能力上,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仍然不够快,办理新业态新形式犯罪的能力亟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三新”定位、聚焦“四大经济”、助力“六项工程”,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扎实工作,努力为全区在实现“两高”目标中勇挑重担走在前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是更加严厉打击黑恶犯罪,高目标增强群众安全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治的是黑恶势力,净化的是政治生态,保护的是人民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上持续发力,在深化打击、依法严惩上持续发力,在深挖彻查、“破网打伞”上持续发力,在参与综合整治、推动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除恶务尽,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

  二是更加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高站位服务发展大格局。认真贯彻区委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突出服务“两海两绿”路径,专项服务“三大攻坚战”部署,主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扎实服务我区全国飞地新样板、全省沿海开发新高地、全市绿色发展新标杆建设。

  三是更加充分履行监督职责,高标准提供检察好产品。继续学习贯彻修改后的“两法”,做好审前程序的主导者、诉讼程序的分流者、证明犯罪的指控者和诉讼活动的监督者。依法贯彻落实巡回检察、调查核实、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侦查等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新规定,依法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刑事速裁、值班律师、刑事缺席审判等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强化对犯罪嫌疑人人权的司法保护,努力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四是更加稳健加快科技强检步伐,高质效提升核心竞争力。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应用为重点,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平台建设,融入政法综治平台建设,促进执法司法数据的互联互通互享。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整合实体平台、网上平台和通信平台资源,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有温度和最大限度地亲民便民。

  五是更加突出加强政治建检,高水平推进队伍专业化。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推进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以“无瑕”的办案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持从严治检,强化“两个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发展。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和法律信仰接受人民群众的新检阅。

  各位代表,梦想呼唤责任,时代赋予使命。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不渝地坚持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历久弥坚地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一如既往地依靠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争创新业绩,努力为全区在实现“两高”目标中勇挑重担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