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院依法建议取消15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提请资格
2017-11-14 16:34:00  来源:大中地区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2017年第二批次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依法建议江苏省盐城监狱取消李某某、王某某等15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呈报资格,并建议调整侯某某、戴某某等8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幅度以及将殷某某、喻某某等4名服刑人员由假释变更为减刑,建议得到江苏省盐城监狱采纳。
  编辑:丁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