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胡立辉(副处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提起公诉
2017-07-28 15:17:00  来源: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胡立辉(副处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2017年7月28日,已由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16年,被告人胡立辉在担任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建设局局长、盐城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局长、开发区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盐城国际会展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会展中心建设办公室主任、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拨付工程款、承接项目、借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近200万元。2015年1月至4月,被告人胡立辉在担任开发区新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委书记、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巨额公款。 

  编辑:丁海燕